关于组织开展对2021年岳阳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4-12-18 09:22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市级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市科发〔2019〕38 号)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组织开展2021年度岳阳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年组建的岳阳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

  (一)申报单位自评。参评平台对近三年的研究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评,按要求提交自评报告,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自评报告见附件2~附件5)。

  (二)主管单位评估。市科技局组织召开评估工作会议,评估专家组审阅材料,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打分。根据单位自评和会议评估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评估内容

  评估组建期内平台建设与运行成效及下阶段发展计划。重点评价研发方向、研发条件与人才团队、代表性成果技术水平与竞争力、在研任务技术水平、研发成果推广情况与经济社会效益、资源开放与行业服务成效、内部建设与运营效益、下阶段研发任务。

  四、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评估结果优秀、合格的为通过;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为未通过。未通过评估的平台进行整改,整改期为1年,1年后由市科技局再次组织现场检查整改结果;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不再列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序列。

  五、评估材料

  参与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 《XXXX(平台)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2. 反映评估及建设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一份(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份数),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和依托单位公章,寄送到指定地址,并提交电子版。

  六、有关要求

  1. 绩效评估是掌握科技创新平台整体运行情况和创新绩效的重要措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各平台在评估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按要求提供与评估有关的资料与信息,按时上报评估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不按时上报评估材料和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再纳入岳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序列。

  2. 请各平台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客观地反映组建期内平台的运行状况及绩效。非本评估期、非本平台研究方向、非本平台研发团队、无佐证材料的绩效,一律不列入评估范围。

  3. 评估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4. 评估材料请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办公楼6楼606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岳阳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创新平台科:0730-8872171、8186096

  联系邮箱:yyqbs@126.com

  邮寄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653号岳阳市科技局6楼606室,邮编:410001。


  附件:

  1.参与评估的岳阳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名单

  2.岳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3.岳阳市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4.岳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5.岳阳市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绩效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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