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遥、陈国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省芦苇产业基地落户君山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去年省发改委和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洞庭湖区芦苇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指导意见》(湘发改长江规〔2023〕472号),明确提出坚持科技引领,实现芦苇无害化全量化高值化科学利用,推进芦苇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科技职能,就洞庭湖区和我市芦苇资源存量、产业现状,研判相关产业发展趋势,我局多次调研研究芦苇综合保护利用技术攻关,积极推动芦苇产业保护和利用产学研合作,加大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力度,持续拓宽芦苇产业发展新路径。我们认为君山区作为"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是生态保护领域的样板,资源和区位优势明显,具备了产业资源基础及承接芦苇产业项目建设的条件。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助推君山区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切实加强向上沟通汇报,争取省科技厅对芦苇(南荻)产业园项目的支持。同时,我局也将持续加大对产业园区落户科技型企业的指导和服务,集聚科研优势力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培育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依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力度,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支持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重点研发等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带动芦苇产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着力提升君山区科技创新能力。
感谢您对我局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