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科技创新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5-06-16 15:59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各县(市)科技局、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工业和经济信息化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合作局、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湖风景区发展改革经贸局:

 为加快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岳阳市加快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5〕11号),其中,涉及各单位科技创新指标有四项。现根据上述通知精神,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岳阳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科技创新指标考核办法》及《岳阳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科技创新指标考核计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指导目标,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积极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指标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考核对象:6个县市和6个区,临港新区不纳入此次考评。

 二、考核内容:R&D(研发)经费支出占比;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基础工作。总分40分。

 三、组织领导:市科技局成立了岳阳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指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1、明确考核责任。各被考评单位要明确考核指标、目标要求及工作措施,明确一名副职为指标落实联系人,负责与市局的联系与沟通。

 2、指标情况报送。第二季度与第四季度结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及工作推进情况,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并预测。按要求完成有关信息的报送,由市科技局办公室存档备案。

 3、重点指标督查。市科技局将严格监控各项指标的进展情况,对落实目标任务不力的单位开展专项指标督查,督查结果公开。

 4、年终目标考核。从12月份开始,市科技局将对被考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主要市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核实有关数据形成考核情况。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情况对结果予以审定,作为向市考评办报送数据及支持县市区科技工作的依据。

 

 附件如下:岳阳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科技创新指标考核计分办法.doc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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