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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7年湖南省科普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6-09-30 17:54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湘科计〔2026〕41号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湘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7年湖南省科普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

一、资助内容

根据《关于举办2026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湘科发〔2026〕56号)、《关于转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开展的地区、行业特色科普活动。

二、考核指标

活动内容丰富、具有当地或行业特色、贴近群众现实需求,兼具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宣传展示,科普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市州组织的活动直接参与人数不低于2万人,省市级媒体推广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县市区组织的活动直接参与人数不低于1万人,省市级媒体推广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

三、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市州组织的活动每项不超过15万元,县市区组织的活动每项不超过10万元。财政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四、申报和推荐要求

举办科普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各市州科技局审核后限项推荐。

1. 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提交项目申请,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变换课题名称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尚有前资助科普项目未完成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应提供支出明细及佐证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不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行业特色科普活动,由省内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初审后通过科管系统推荐不超过1项(2026年第二批科普项目“2026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行业特色活动”已支持的部门和单位不再推荐)。

4. 市州特色科普活动,由省内企事业单位申报,市州科技局审核后,通过科管系统推荐不超过1项。

5. 县市区特色科普活动,由省内企事业单位申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线下向市州科技局推荐不超过1项,市州科技局审核汇总后通过科管系统推荐。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不得自行推荐。

五、申报推荐方式

1.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方式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栏目在线填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推荐方式

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或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推荐”模块逐项确认推荐项目,推荐确认完成后,在“推荐函管理”模块下载推荐函,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项目推荐汇总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不再接受纸质推荐函。

市州项目由市州科技局会同市州财政局审核并联合推荐,同时,将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中导出的项目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加盖公章抄送省财政厅。

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申报推荐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7:30,推荐单位网上推荐及上传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731-88988880、88988359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0731-84586921、84586761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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