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22〕16号)《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市科发〔2019〕38号)有关要求,经申报推荐、党组会审议、公示等程序,决定对湖南弘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牵头的“围绕‘1+3+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项目予以立项。
请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和资金预算方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研究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项目经费文件由市财政局另行印发。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