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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石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5-20 16:57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屈原管理区科工局、财政局,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南湖新区教育科技局、财政局:

  为加快构建中部地区现代石化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体制机制,打造中部地区现代石化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充分发挥市科技重大专项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岳阳市石化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根据《构建中部地区现代石化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岳办〔2025〕4号)、《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1+3+X”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岳发〔2024〕6号)、《岳阳市强化科技创新动力支撑的若干措施》(岳政办发〔2022〕32号)、《市级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实施细则》(岳市科发〔2019〕38号),现就开展2025年度石化产业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定位与支持方向

  本专项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导向,重点突破石化产业链“卡脖子”技术瓶颈,重点支持石油化工技术升级、精细化工与专用化学品、高端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与绿色低碳环保四大方向,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主要支持全市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园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岳阳市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指南发布之日)。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1.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协同申报,鼓励国内外研发单位参与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按照指南提出的申报主体要求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鼓励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研发投入情况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标准填报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并上传附表。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且不低于300万元,鼓励研发投入强度高(如5%以上)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

  4.加强平台、人才、项目一体化布局,鼓励单位依托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省级以上园区(基地)内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项目,鼓励国家级或省级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申报项目。

  5.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不得隐瞒技术及安全风险。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承诺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各类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创新生态建设计划,以及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不纳入计算范围。)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含兼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严禁挂名申报。

  3.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的,应由单位出具允许申报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

  (三)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和归口推荐,推荐单位分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直部门。

  1  .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推荐属地内园区(基地)、企业等单位申报的项目。

  2.市直部门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资金配套。鼓励申报单位加大项目研发资金配套。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研发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的支撑材料(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

  2.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执行期限从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3.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4.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6.项目应整体申报,强化绩效导向,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三、支持方式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四、申报推荐方式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s://kjj.yueyang.gov.cn)登录“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栏目在线填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材料规范。申报材料统一为《岳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包括基本信息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三个部分,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简装成册。

  (二)推荐方式

  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岳阳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以受理),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市科技局资源统筹与科技安全科(以邮戳时间为准)。

  县市区项目由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联合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

  市直部门推荐的项目,由市直部门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五、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18:00。

  2.组织推荐。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于2025年6月26日前寄送至市科技局资源统筹与科技安全科(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岳阳楼区南湖大道653号岳阳市科学技术局607室,邮编:414000,电话:0730-8219851)。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资源统筹与科技安全科:0730-8219851、8853252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0730-8850117

  2.岳阳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系统技术支撑电话:0731-85537519 

  系统技术支撑QQ: 1305766767

  3.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730-8842217

  七、企业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申请基本信息表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附件

  (1)企业有关资质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书等;

  (2)企业创新条件证明文件,包括创新制度、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团队、产学研合作水平等;

  (3)企业研发投入水平,近三年研发投入报表;

  (4)企业上年度净入库税款(不含个人所得税)证明、财务报表、项目经费预算表;

  (5)专利证书、技术成果获奖证书、产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

  (6)项目产品销售发票和合同清单,用户意见等。


   附件:1.2025年度石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wps

         2.岳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wps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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