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专利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情况
2019年2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有关规定,对湖南省2018年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进行了通报,省知识产权局召集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进行了严肃谈话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国家局通报的情况,我市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专利申请中,被国家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72件,其中岳阳楼区44件(湖南理工学院38件、岳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6件)、岳阳县25件(钱芳林)、临湘市2件(王建发)、汨罗市1件(傅从德)。(清单发送到相关县市区)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通报,对被国家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核查和处理。
1、清理相关资助政策,有违背《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若干规定》精神的要立即终止。
2、全额追回已经资助和奖励的资金。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5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3、做好申请人的工作,主动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或者对原有专利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补充材料,拒不接受处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供“非正常专利申请”主体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4、加强宣传工作,避免非正常专利申请再次发生。要注意方式方法,保护企业的积极性,分门别类做好工作。
各县市区处理整改情况必须在2019年3月6日前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