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査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3-30 16:25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南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函〔20l4〕4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4-2017 )>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47号)文件精神, 和湖南省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我市于近期开展2017年全市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市本次统计调查对象为34家法人单位(附件1)。调查对象根据«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l5号)(附件2)确定,具体包括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法人单位和其他重点调查法人单位。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法人单位是指: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万以上(包含1000万)或者期末从业人数50人以上(包含50人)的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科技服务业法人单位, 其他重点法人单位是指科技部确定的科技服务业调查单位。

二、调查内容

«湖南省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表» 包括上述法人单位基本信息、人员概况、经济概况及科技活动情况(附件3)。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017年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 委托市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市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核查后提交省科技厅,最终由省科技厅将核查后的结果抄送省统计局。

被调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自已的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

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 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数据报送

1、各单位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报送«湖南省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调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清单编号+单位名称”, 清单编号严格按附件1名录中的编号, 如: “568+岳阳市农科所”。

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

2、报送方式

由各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上述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电邮地址:41299162@QQ.COM)至市科技局办公楼403室。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信息管理办公室: 周石玉 0730-8846087

 

附件1(统计调查名录-岳阳547-580-网络公开).xlsx

附件2(国家统计局令第15号:《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doc

附件3(湖南省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表).doc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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