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12-14 14:09 来源: 科技局浏览量: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岳阳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6〕7号)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对各单位开展综合绩效考评。

一、组织领导

市科技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合群为组长,李立平、张忠、戴本柱、袁武为副组长,李卫强、刘斌、方向东、


徐麟、何建国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科技局农村科,刘斌兼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一)小康社会建设

序号

任务指标

分值

计分办法

提供考评

依据单位

2

R&D(研发)经费支出占比

6

(1)R&D(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3分。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3分,最多加3分,最低为0分。

(2)R&D(研发)经费支出增长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3分。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扣)0.3分,最多加3分,最低为0分。

南湖新区此项不考核计分,分值计入其他指标。

市科技局

3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8

(1)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4分。每高(低)0.1个百分点,加(扣)0.4分,最多加4分,最低为0分。

(2)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4分。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扣)0.4分,最多加4分,最低为0分。

南湖新区此项不考核计分,分值计入其他指标。

市科技局

17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8

(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4分。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扣)0.4分,最多加4分,最低为0分。

(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4分。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扣)0.4分,最多加4分,最低为0分。

南湖新区此项不考核计分,分值计入其他指标。

市科技局

 

(二)新增长极建设

序号

任务指标

分值

计分办法

提供考评依据单位

73

做强“大引擎”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5

完成科技创新工作年度任务,计5分。发明专利授权量增幅未达到20%的,扣3分;专利行政法案件数量及结案率未实现年度任务,扣2分。每新组建或认定1家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及工程实验室,分别另加计3分、2分、1分;每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另加计2分,年度新获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励,分别另加计6分、4分、2分。

市科技局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

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测自评,并将自测自评结果于2016年12月21日之前报送岳阳市科技局农村科。

四、考核要求

所有考核数据指标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730-8845023

 

附:2016年综合绩效考评指标计分表.docx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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