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08-23 08:49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提升中心发展水平,根据《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岳市科发【2011】8号)及《岳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市财企【2011】3号)精神,现对我市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1)。

二、绩效评估要求

1、加强组织。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认真撰写绩效评估材料,按要求对近三年(2014-2016)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附件3)。若承担单位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请注明,并另附上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严格把关。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依托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依托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在绩效评估时应出具信用承诺,对绩效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绩效评估报告书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把相关中心及其依托建设单位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

3、现场考察。委托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到所在地的统计局核实申报单位的相关数据,并到辖区内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现场考察,采集相关照片资料,依据绩效评估打分标准及材料对各中心进行打分,填报绩效评估打分表(附件5、6),此表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4、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依据绩效评估报告书对参加绩效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综合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取消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评估结果于11月底前报市科技局党组审核,市科技局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评估结果。

三、其他事项

1、绩效评估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将依托单位承诺书(附件2)、《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附件3)及《2016年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总结报告》(附件4)和相关证明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至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经审核盖章后将项目正式绩效评估材料及绩效评估打分表(附件5、6)(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2、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联系人: 方向东   8843362   郝 春   8849067

邮  箱: yykjjjh@126.com

 

附件1-参加绩效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xls

附件2-承诺书.wps

附件3-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xls

附件4-2016年岳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总结报告.wps

附件5 -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打分标准.xls

附件6-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打分汇总表.xls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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