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指南、流程

编稿时间: 2021-11-08 13:40 来源: 省科技厅浏览量:1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指南

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点)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则》,对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对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什么好处?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及省、市层面后补助,未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和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后补助。

一、免征增值税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税务机关备查。

二、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提供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奖补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技术承接方研发成本可以加计扣除(近期制造企业按200%加计扣除,其他企业按175%加计扣除)

按企业年度新增研发投入额的一定比例奖补。

四、省、市技术交易类后补助

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转让)补助(技术输出方):重点支持湖南省内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输出方),以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等形式,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在湘进行转移转化的活动。根据上一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实现的技术交易额和进行转移转化的区域,给与适当的补助。

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转让)补助(技术输出方):重点支持在岳机构(技术输出方),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在岳进行转移转化的活动。

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补助(技术受让方):重点支持湖南省内企业(技术受让方)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省内外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活动。根据上一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实现的技术交易额,结合经认定登记后,技术成果的转化成效(形成的销售收入、上缴利税等),给予适当补助。

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承接补助(技术受让方):重点支持在岳企业(技术受让方)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省内外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活动。

具体流程有哪些?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范围及分类认定审核要点

1、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认定要点: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2、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要点: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3、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要点:

(1)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3)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4、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要点:

(1)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5、认定的一般规则和要求:

(1)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技术合同需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

(2)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3)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合同。

二、办理流程(见附页)

三、卖方首次注册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用户注册申请表》2份(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http://210.76.97.54)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

3、法人代码证书

4、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身份证

注:2015年起,“三证”合一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卖方报送合同文本时需注意事项

1、合同文本符合《民法典》技术合同篇相关条款规定。建议采用国家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范本。

2、相关要素需明确。技术标的明确、技术价款具体、意思表示真实。

3、卖方在注册地只能申请登记一次,不得重复登记。

五、登记点要求提交的与技术合同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应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等)复印件;

专利证、专利证申请权等的转让,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等材料;

技术秘密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出具独立开发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保密协议、保密措施等证明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提交确定密级的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

交易单位涉及军队,技术涉及军队单位的要提供非涉密承诺书或脱密处理证明书。如出于保密需要,需对申报信息作出变更的,应出具书面说明;

合同的补充协议,说明合同标的技术需求、开发内容、技术规范、价格构成的合同附件或证明文件。

岳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流程

      
    附件:岳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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